智慧财产权
1、作品智能财产权一律归属主办单位,当执行单位基于宣传等需要,对于所有入选/得奖作品享有摄影、出版、著作、展览及其它图版揭载等使用权利,各入选/得奖者应配合提供相关图片与数据,不得提出异议。
2、所有得奖作品将保存于执行单位以作为未来展览及宣传使用,恕不退件。
3、所有得奖作品,台湾地区厂商具有购买智慧财产权之优先权。
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于各类媒体之新作,且无抄袭仿冒情事者。执行单位若发现参赛作品有违反本比赛规则所列之规定者,参赛者需自行负完全之责任且执行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则追回已颁发奖项与打样等费用,并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赛者需自行负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得异议。
2、所有缴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说明、图面、样品…等)之正面除标示作品名称外切勿标示任何与作品设计无关之签名或标示记号,一经发现则取消参赛资格。
3、缴交文件及作品不齐或不符合规定者,执行单位有权不予收件。
4、参赛者应尊重评审委员会公开、公平之决定,对评审结果不得异议。
5、凡报名参加竞赛者,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竞赛规则中各条款,且愿意完全遵守本规则所述之各项规定。
6、本办法中所列之各项权利义务均由执行单位执行。请勿直接联络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7、本办法若有修改处,主办单位径自修改并公告于网站,不再个别通知。